4月17日凌晨,江西景德镇市珠山公安分局发布警情通报称,4月15日16时30分许,珠山区某小区发生一起刑事案件,造成一人(邵某某,女,48岁)当场死亡,犯罪嫌疑人马某某(男,52岁)已被控制,案件系因工作原因引发。
在一段网传视频中,一名男子手持凶器,正对一名不断挣扎的女子,实施砍杀。 数名围观群众和一只汪汪狂吠的黑狗,亲眼目睹了该男子的暴行。
有知情网友在朋友圈爆料更详细信息称,嫌疑人之前在女老板店里工作受了工伤,腿伤打了钢针半年没工作,找老板要误工费等5万赔偿,女老板只愿意给3万,男子不同意后起诉到法院,法院判赔14万,女老板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后被二审法院维持原判。然而,女老板非但坚持不依照法院判决进行赔付,还侮辱男子,于是男子就砍了女老板。
深度解读:
1、对于没有买社保的企业来说,什么样的商业保险可以获得14万赔偿?
答:由此事件大致可以推测员工是骨折十级伤残,按照国家标准赔付就是14万元;如果给员工投保了雇主责任险保额100万(十级伤残赔付比例10%),也只能获得保险公司10万元伤残赔付,由于要获得保险公司这10万伤残赔付的前提条件是得去做劳动能力伤残鉴定,当员工拿到十级伤残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的时候,大概率也是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去赔付,企业此时依然要补充4万元。
2、如果企业给员工投保的是团体意外险,那么此时的骨折是评不上伤残的,因为团体意外险的伤残鉴定标准是行业标准(即保险行业协会制定的标准);非国家标准;那么只能报销医疗费用;当员工提出要5W赔偿的时候,如果此时企业再支付5万元即可圆满解决,不会出现如此悲剧。
总结:没有任何一款商业保险可以替代社保里的工伤保险,即便雇主责任险也只是工伤保险的一个补充;对于没有给员工买社保的企业来说,究竟是选择雇主责任险还是团体意外险,仁者见仁智者见智,老板们不同的认知有着不同的理解和选择,但透过这个案例大概心中有了答案!